中安协资[2011] 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正确使用,确保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资质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设计,委托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印制、保管和分发。
第三条 资质证书格式
1.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两种证书都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印制,底色为浅灰色,周边印饰纹。
2.正本资质证书使用b4纸(257mm x 364mm)竖式排版,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最下方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右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
3.副本资质证书使用a4纸(210mm x 297mm)横式折分排版,左侧上方印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徽,左下角提供查询用网址,右侧下方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副本资质证书装配外壳。
第三条 资质证书内容
1.在正本资质证书的中安协会徽和协会名称之间自上而下依次列示证书内容: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②编号;
③企业名称;
④企业地址;
⑤资质等级;
⑥颁发日期;
⑦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
⑧年审记录栏及证书有效性说明。
2.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左侧中安协会徽以下依次列示:
①证书名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证书编号;
③颁发日期;
④有效期。
在副本资质证书的右侧“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名称之上,从上往下依次列示: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地址;
③资质等级;
④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