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咸宁市积极抓住湖北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机遇,以构建和谐咸宁为目标,不断强化综治责任落实,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单位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从2009年起,咸宁市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以奖代补,给基层调解员提供补助,综治工作步入干群良性联动局面。
近年来,咸宁市坚持先行先试,在民生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和法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后拿出2000万元提供2000个基层综治公益岗位,全面推出社会事务协理员工作。同时,咸宁市政府投入300万元,对605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救治,受到中央及省委的高度肯定。并坚持前置预防,严打严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咸宁市政府筹措1亿元设立“咸宁市司法救助基金”,目前已救助对象132人次,救助金额616万元。同时在街面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200余个,在机关、金融、商业网点等重点部位安装了2万余个二级视频监控点,有效提高了治安防范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故。
今年,咸宁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拿到了平安县(市、区)的称号,咸宁市将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争创“平安市(州)”、“优秀平安县(市、区)”活动,努力创建和谐咸宁、平安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