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按照“管办分离”原则,第三方中介机构作为实施主体,提供资质评价服务收取费用的,应明码标价。在中安协指导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按照行业价格自律和补偿成本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报中安协备案。
各省资质评价机构可根据资质评定发生成本和当地的具体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报省安协和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备案。
评审过程发生的评审员差旅费、食宿费用由委托资质评定的企业承担,实报实销。
八、企业监督
资质评定是中安协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向安防工程企业提供的一项服务性产品。对资质评审员监督,是企业应有的权利。
1.资质评审员职责
a) 资料审查。
b) 现场调查。
c) 编制评定报告。
2. 资质评审员能力要求
a) 了解安防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构成以及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维保过程。
b) 熟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和资质评定标准。
c) 掌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程序,能独立运作评审过程。
d) 了解质量管理原则和主要质量管理体系过程。
3.评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1) 资质评审员职业道德
遵章守法,保守秘密,敬业、公正、廉洁。
2) 资质评审员行为准则
a) 公正客观,忠于职守。
b) 勤奋认真,一丝不苟。
c) 努力提高评审技能。
d) 主动帮助其他同事。
e) 不介入冲突和利益竞争。
f) 不随意讨论和披露任何评审信息。
g) 不吃请受贿。
h)不误导企业。
i)不损害资质评定管理机构的声誉。
j) 谨言慎行,自觉接受监督。
4.企业有权按照上述要求对资质评审员以及资质评定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价。
5.现场调查评价反馈
企业应客观评价评审员的工作能力与行为表现,如实填写《评价反馈表》,签章函封后交由评审员带回。《评价反馈表》由资质评价机构存档,并复印报送省安防协会。
6. 投诉
对资质评定过程,对资质评审员,对资质评定管理人员的任何不满意,企业可向中安协投诉。中安协应保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一: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申请表
附件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
附件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及其附表填制说明
附件四: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申请表
附件五: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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