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2011/9/19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现场调查时,资质评审员的主要工作:
1.核查企业有关证件的原件。按资质评定标准要求,逐条查证并记录企业信息。判断企业能力表现与资质评定标准之间的符合性。
2.收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社保登记证、gb/t 19001认证证书和主要竣工项目的工程合同及验收文件等原件,由企业制成电子文档,评审员查验后带回。不具备条件的,将复印件带回,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3.完成《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合同书》正式文本的签署。
现场调查时,企业须提供全部竣工项目的完整过程资料原件。
一般情况下,现场调查应在评定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或批转一级资质终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终评应在收到省安协初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包括公示时间)完成。
现场调查发现的不符合应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并经企业确认。一般不符合可与企业沟通,允许其获证后纠正,年审时验证;严重不符合的有效纠正和纠正效果验证应在不符合项报告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确认不符合评定标准要求,或严重不符合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有效纠正的,发予资质评定不合格通知。
五、资质证书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下称资质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采用防伪技术统一设计印制,颁证机构填制颁发。
资质证书上的主要内容有安防工程企业信息和资质信息。
资质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
常规情况,颁证机构向企业颁发正本资质证书和副本资质证书各一件。若企业需要,可增发最多四件副本证书。企业需要副本资质证书的件数,须在资质评定合同中确定。
委托资质晋级或降级的,经评定合格,颁发相应级别证书,交回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只准许获证企业自己使用,不得租借、转让。资质证书可用于宣传、展示和投标。
经查证确认企业存在租借、转让,或涂改、变造资质证书行为的,撤销其资质并在资质评定信息网上通报。后果严重的,追究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经查证确认企业通过不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或企业资质评价机构违规评定的,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将撤销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评定信息网上通报。
因破产、倒闭而歇业或注销的企业,应将资质证书交回颁证机构。
丢失资质证书的,须先在资质评定信息网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到原发证机构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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