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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 探寻针对“爆炸事件”的技术防范措施
2010/8/12 11:38:00   本站原创

      2010年7月爆发了一系列的爆炸事件:
    7月16日:大连市大连新港附近输油管道爆炸引起大火
    7月21日:长沙一满客机场大巴起火爆炸
    7月28日:南京栖霞一废弃塑料化工厂发生爆炸
    7月30日:长春居民楼疑因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炸
    7月30日:长沙税务局大楼犯罪分子行凶发生爆炸
    7月31日:山西翼城煤矿因藏匿炸药发生爆炸

    8月11日:哈尔滨一栋居民楼发生爆炸 门窗支离破碎

    以上列举,只是为了说明不安全因素仍然在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名安防人,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防范爆炸案件的发生,做到未雨绸缪,利用安防技术手段避免或者减少爆炸案件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为此,我们特地采访了中国安防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及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建平。据悉,他对防范爆、核、化、生领域有一定的研究。他从专业的视角,为我们解读了一些在爆炸案件技术上的预防措施,并介绍了目前国内外防爆炸前沿科技的应用情况,以下是具体内容:


 

——专访中国安防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建平

 

    中国安防行业网:近期国内连续发生爆炸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悉您一直在研究防爆技术的应用,那么,针对这些爆炸案件,您有怎样的看法?


    李建平:近期,国内爆发生了多起爆炸案件,从案件发生的原因上主要应归结为两种:一、犯罪嫌引人造成;二、生产安全中的违法操作。但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伤亡,都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我们要痛定思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类案件加强相应地技术防范措施。这些案件发生后,我更多的是从安防技术的角度去考虑防范措施问题。毋庸置疑的是,若采取有效的技防手段,必将减少爆炸事件的发生或减少爆炸事件给我们造成的灾难和损失。

    中国安防行业网:从您刚才谈话中,不难发现,您对爆炸案件的技术防范有一定的研究,请您为我们详细讲解应该从那几个方面着手去防范爆炸案件?


    李建平:可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防范:风险评估和预测、探测和预警、防护和应急处置。
    第一:风险评估和预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风险评估和预测是极其重要的安防前置措施,是采取硬件防范措施的前提。所谓防爆风险评估,是指对来自各种犯罪动机的爆炸袭击,以及高风险场所(诸如: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以及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可能发生的爆炸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南京“7•28爆炸事故” 实际上是南京第四塑料厂拆迁而引起的,在工厂拆迁前,应该对整个拆迁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针对面临的现实威胁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风险预测,划定风险等级,以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确定有爆炸风险后,需对爆炸导致的危害进行科学测算,用计算机建模的方式测算出可能引起的建筑倒塌和建筑物玻璃碎片飞溅的状况,目前安防业界已有此方面的专业服务。据统计,“7.28南京爆炸事故” 中许多人员因玻璃破碎或建筑物倒塌而受伤。因此,还必须根据测算数据,事先对危险距离以内的人员进行转移,再进行搬迁改造等后续工作。总之,防爆风险评估和预测技术是特定高危场所安全防范必不可少的前置措施。

    第二:探测和预警。应根据风险评估和测算的结果,对爆炸高风险场所使用相应的爆炸物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各类防爆探测应尽可能的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当探测设备监测到可能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质时,视频监控锁定目标区域,然后联动报警,这一措施可以在危害出现之初,进行有效预警。例如,最近有的安防企业引进了一种德国军转民产品,该产品采取被动红外线探测技术,能远距离监控一部分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气体。这种探测设备与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联动,一旦探测到危险源,便发出报警。使用者可根据视频监控锁定的报警区域,使用各类便携式探测设备进行近距离精确探测。据悉,此类技术在欧盟国家安防界已推广使用。
    需要强调的是,安防视频监控不仅应该与报警联动,更应该与探测相联动,让视频监控从事后取证向前期的预警转变。自“9•11”事件后,欧美国家的重要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已经将防爆炸探测与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相连,并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我国爆炸高风险场所,也必须将防爆探测与视频监控、报警相联动,起到真正的事前预防的效果。

[NextPage]    第三:防护和应急处置。

    其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配置必要的防护装置是防止爆炸危害的必要环节。例如,采取各种有效的建筑物抗爆措施,达到一定的防护效果,减少爆炸冲击波和破片对对建筑结构的破坏,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建筑物内外人员的伤亡。
    在建筑物抗爆方面,可根据爆炸荷载对建筑结构的破坏力进行专业计算的结果,采取各类增强技术防止建筑的连续性倒塌。例如,美国在高危地区采取抗爆墙、罩或者抗爆膜技术,发生爆炸时能将危险飞溅物体阻隔在墙、罩、膜内;必要时,还可以根据不同的爆炸荷载选用不同防范等级的防爆炸玻璃系统,这样可以避免在爆炸冲击波下作用下的建筑物玻璃碎片飞溅伤人。近年来,世界各地的新建项目已将防炸弹设计列入整个建筑结构设计中,在国内也有应用案例,如:我国的深圳证券交易中心、上海虹桥机场枢纽中心、商业中心沈阳恒隆广场都采用了防范爆炸的设计措施。
    另外,对人员的防护也是这一环节的重要方面。对于进入爆炸高危场所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置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穿着排(搜)爆服,利用防爆球(罐、筒)和防爆毯等器材,削弱或减轻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破片的对人体杀伤作用。我国一家安防企业已经研发出一种保安仓产品,它具有防爆炸冲击波、防子弹点冲击、防火、防毒等功能,适用于公安及武警行业的专业用途,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监视、避难,对于处于爆炸、火灾、毒气泄漏等重大案件、事故现场的人员,能起到有效地防护作用。
    其二,应急处置是减少爆炸危害的重要措施。包括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和应急通信三大系统。2010年北京安博会9号馆将展示这方面的专业设备。
    应急处置一方面是将现场发现的可疑爆炸物质,采用一定技术手段和措施实现失效或销毁。例如,应对人为制造的爆炸物,可采取人工拆除或破坏引爆装置技术,现在使用的还有冷切割技术、超低温浸泡技术、液体击碎技术等。目前,国内这类器材、装备已逐步推广使用。
    另一方面,应鼓励建立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应急救援器材。包括专业紧急救助车拖带救灾装备集装箱,内置各类紧急救助器材。例如,上海一家企业借鉴日本的防灾救援经验,正在组建专业安防应急救援公司,其整个车载应急救援系统,可在抵达现场后展开人员和器材实施救助。对于普通民众,我们可以借鉴消防行业的经验,为老百姓提供大众化的应急处置器材。例如,在公共场所配置应急灯具、简易破拆工具、防毒面具、逃生缓降器、止血包扎用品等,以利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减少人员伤亡。


    中国安防行业网:您刚才讲的这一系列技术措施,适用而且具体,那么目前在国内的应用处于什么样的状况,我们应在哪些方面努力,以更好地应对爆炸案件?

 

    李建平:我刚才提到的这些防范措施是结合了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手段,但在实际应用上,很多技术还没有真正用于应对爆炸案件的防范,甚至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技术手段,尚没有引起用户的重视。
    我认为要从技术角度防范爆炸案件的发生,还应该从观念上注意克服“木桶效应”,即“短板效应 ”,提倡各种安防技术的均衡发展和综合应用。
    近几年,安防视频监控技术与产品随着国内“平安城市” 建设和奥运、世博、亚运等大型活动的拉动,获得了迅猛地发展,已成为安防市场抢滩的重点和安防行业的代名词。可是针对上述造成群死、群伤的实际案例,要有效地防范爆、核、化、生等方面的危害,研发和应用各种针对性的探测、防护、应急处置等安防技术手段亦不可或缺。如果不重视这些方面的技术发展,就可能形成防范系统的“短板”。
    目前,安防视频监控技术更侧重于现场监视和后期的取证,而针对各类公共安全危害的前期预警还有许多局限性;如果不能将视频监控系统与各种安防探测以及报警、防护、应急处置等系统有效集成,并不能起到全面预防的作用。科学技术是严谨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什么风险,采取什么样技术防范措施。防范爆炸案件,就要把对爆炸物的探测、防护、应急处置技术与视频监控和报警技术复合使用,开发多功能产品,搞好系统集成,方能形成“铁桶”一般的防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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