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全防范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行为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防范行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规则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
第四条 本规则以宪法、法律、法令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是行业自律的基本环节和制度体现,是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的郑重承诺。它代表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全行业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 公平竞争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誉,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守市场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六条 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第七条 必须全面真实地介绍所售商品的产地、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
第三章 保证质量 提供服务
第八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有关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建立并完善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理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