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H-2016-21
2、货物名称及数量: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人民币) |
简要技术要求 | |
莲购2016B000218001 |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 |
1 批 |
135000 元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
采购货物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车载移动执法箱装备 |
3 |
套 | ||
2 |
移动执法终端 |
8 |
台 | ||
3 |
高速上网卡 |
3 |
年 | ||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文件
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11月23日起到2016年11月25日止,工作日08: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并可查阅详细信息。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1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路经贸大厦13层)。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单位名称:莲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锦玲
详细地址:莲花县二环西路
联系电话:0799-72285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路经贸大厦13层
联 系 人:李志锋
电话:0799-6662778
传真:0799-6662778
电子邮件:dengtengyu@hhxmgl.com
邮编:337000
开 户 名: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萍乡分行安源支行
账号:3605 0110 0798 0000 0002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