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XSZC—[2015]005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15]005
三、项目内容:智能交通系统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2)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投标日前六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2014年7月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原件;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拟投主要产品(智能交通摄像机、LED频闪补光灯、智能交通中心管理平台、智能交通综合大平台、液晶拼接大屏、视频综合解码平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制造商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即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止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政府采购办后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办七楼开标室
九、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本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95532
采购监管部门: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9-3608898(办)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柳金凤,0739-3668555(办)、黄婧,13873920189
十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资质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拟投主要产品(智能交通摄像机、LED频闪补光灯、智能交通中心管理平台、智能交通综合大平台、液晶拼接大屏、视频综合解码平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制造商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2014年7月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日前六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十二、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的文本文档或电子文档为准。
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