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 > 工程招标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警用装备招标
2013/6/8 10:44: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警用装备项目

  立项编号:CYCG-13-208

  二、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

  招标分包及各包内容详见下表:

包号

控制金额

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包

200

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

2

移动存储介质

2

现场视频资料管理软件

1

存储管理服务器

1

影像案件存储磁盘阵列

1

网络机柜

1

网络交换机

1

相关联网器材

1

计算机

2

笔记本

2

投影显示设备

1

手持GPS

2

频侦查分析检索系统(服务端)

1

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

1

视频侦查研判系统

1

专业工作台

1

第二包

256

现场勘查箱

136

现场勘查灯

49

数码相机

286

手持电台

10

  本项目共分三包,本次是针对第一、第二包进行的招标。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邮 编:100026

  联系人:雷骞

  电 话:010-85885672-806/805

  传 真:010-85885672-802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6)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并对所投产品有实际服务经验,若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或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册人民币4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06月06日至2013年06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1:3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6月2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泰达时代中心4号楼2304室

  十一、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十二、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

  十三、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格文件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06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