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公园及王小波、李顺陈列馆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20110263-1-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高速球摄像机、枪式摄像机、防雷模块、系统平台、硬盘录像机及智能分析服务器)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9、在成都市有常设服务机构和固定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
投标截止日期:2012-03-06、11:00:00;
投标地点: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叉路口);
开标日期:2012-03-06、11:00:00;
开标地点: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叉路口);
四、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江堰市文物局;
地址:都江堰市二环路丽水青城玫瑰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7283349;
五、采购代理机构: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通锦路与彩凤路交叉口原李冰小学内;
邮编:611830;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28-89742696;
传真:028-89742696;
七、其它内容: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收现金以及将现金存入银行等其他缴纳方式);
收款单位: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农行都江堰支行银行;
账号:22-853101040018628;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5%。为防止投标人恶意竞价抢标,凡低于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平均值85%中标的,要求中标人在提交正常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平均值与中标价净价之差额的超低价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