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青经投【2009】第267号批准建设,现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安装施工及交付使用,在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一.项目名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湟中县)
三.招标内容: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监控系统
四.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招标范围:东西区围墙视频监控系统、西区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矿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安装施工直至投入使用。
招标范围内设备:枪型红外摄像机(约57台)、解码器(约4台)、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约1台)等设备。
六.投标报名单位要求:
(1)凡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较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省外建筑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无进青备案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到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联系电话0971-6152116)。
凡能提供上述设备的中外合资制造商(进口产品生产商或进口产品代理商);具有投标同类或类似设备的制造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国内同类或类似的销售业绩和良好使用信誉;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报名材料及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我单位提供的电子信箱,若来人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七.报名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资质证;联合体协议、企业简介及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八.报名时间:2011年9月9日9:00时—2011年9月16日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邮编:810008
十.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按上述内容向招标单位详细咨询领取招标文件和招标工作时间安排,国内产品谢绝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的进入。
十一、本招标通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971—6128259 /6118368
联系人:杨海鹏、李云
Email:qinghaicx@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