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110505028010101-SG
1、招标条件
河北省宣大高速监控大厅显示系统改造项目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0】2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通行费收入,并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宣大高速监控大厅显示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资金来源:通行费收入
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采购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工程量说明
监控大厅显示系统(包括配套设备)1套河北省宣大高速公路监控指挥中心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新增设备供货(包括配套设备及大屏控制软件),拆除原设备并安装放置到指定位置,完成显示系统改造、安装、调试(与原机电设备、软件接口),开发特殊车辆管理软件和地图模型控制软件并投入使用,均包括购置设备费、软件费、安调费、备件费、培训费等综合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集成商,且有显示系统主要设备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安防一级、音视频工程业企业三级资质,ISO质量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软件认证)
3.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买方在本招标公告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3.3、近四年(2008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在高速公路项目销售安装2套(含)以上设备(液晶显示屏墙)并能正常运行的业绩。所用产品必须有在高速公路实施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长青路第一附属医院对面华佗宾馆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或技术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针对该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仅代理商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探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电 话:0313-5983508
传 真:0313-5983503
联系人:贾志平、魏伟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志军、许涛
电 话:0313-8017788
传 真:0313-801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