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工程,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通过南京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现已落实,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标段号:D3-SJ01、D10-SJ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对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
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工程概况
三号线北起京沪普速铁路林场站,南至江宁区的秣周路站,途经浦口、下关、玄武、白下、秦淮、雨花台、江宁七个区,线路全长44.8km,其中高架线约2.4 km(含部分路基段及U型槽过渡段),地下线约42.4 km。共设地下车站28座、高架车站1座。在南京南站北广场设控制中心1座。在滨江路站和卡子门站附近设主变电站2座。在线路南端秣周路设车辆段、线路北端林场设停车场各1处。
十号线东起既有一号线安德门站东侧新建安德门站,西至浦口区城西路站,线路全长21.6km,包含原一号线小行~奥体中心4站4区间共5.7km,途经建邺、浦口两区。共新设车站9座,改造既有车站4座。控制中心利用既有的珠江路控制中心进行改造,并在城西路停车场新建备用控制中心。新设珠江东主变电站1座,城西路停车场1处。改造现有小行车辆段。
2 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共分为如下2个标段:
2.1.1 D3-SJ01标:
(1)三号线供电、信号、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安防、门禁、办公自动化、防灾报警、气体灭火、站台门、旅客资讯、电扶梯、新建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工艺设备等系统设备监理;
(2)三号线和十号线的供电系统集成服务;
2.1.2 D10-SJ-01标:
十号线供电、信号、通信、自动售检票、综合信息、安防、门禁、设备监控、防灾报警、气体灭火、站台门、旅客资讯、电扶梯、控制中心改造、车辆段(停车场)工艺设备等系统设备监理;
2.2 招标内容
2.2.1 D3-SJ01标: 三号线系统设备监理
(1)监理工作内容:配合业主完成设备系统招标及合同签订,全过程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设计联络、出厂检验与试验、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专业技术接口管理与协调等。安装、调试、联调阶段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2)供电集成服务内容:三号线和十号线供电系统招标采购配合、施工图纸审核、工厂设备监造、出厂检验、供货管理、联调服务、预验收配合、移交配合等。
2.2.2 D10-SJ01标:十号线系统设备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配合业主完成设备系统招标及合同签订,全过程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设计联络、出厂检验与试验、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专业技术接口管理与协调等。安装、调试、联调阶段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3 项目进度计划
三号线、十号线工程总体工期计划:
3.1 开工时间:2010年12月;
3.2 试运营时间:2014年6月;
4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
4.2 资质要求:
4.2.1 D3-SJ01标: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若申请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则承担供电系统集成服务工作的单位应具备该项资质。
4.2.2 D10-SJ-01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3 业绩:
4.3.1 D3-SJ01标:
(1)近三年有国内地铁系统设备监理的业绩;
(2)供电系统集成服务单位近三年有国内地铁供电系统设计或集成服务的业绩。
4.3.2 D10-SJ-01标:
近三年有国内地铁系统设备监理的业绩;
4.4 财务及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6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4.7 其他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011室
5.3 售 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4 联 系 人:张晶、蔡蓉蓉
5.5 电 话:025-83204737
5.6 传 真:025-83204737
6 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文件的接收
6.1 接收时间:2011年2月18日9:00-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收。
6.2 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709室。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5)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未签订合同的附中标通知书);(6)其他。
7 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8 通知
在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通过并入围的申请人。
招标人: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
邮 编: 210008
联 系 人: 洪浩
传 真: 025-51892758
联系电话: 025-51892785
招标代理: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011室
邮 编: 210008
联 系 人: 张晶、蔡蓉蓉
传 真: 025-83204737
联系电话: 025-8320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