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安防产业集群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安防工程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业界的重视。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安防工程企业集群已经初具规模。从几个人的小企业到数百人的专业团队,安防工程企业经历了极其重要的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安防工程市场的蓬勃发展,是促进安防工程企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从早期的金融、文博领域的应用,到如今的平安城市的建设,安防工程的市场也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中不断地变化。
然而,在这种高速发展的状态之下,我国的安防工程市场和工程企业的发展也遇到许多亟待解决问题。一方面,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发展,工程企业在技术上能否及时改造并适应新的技术环境;另一方面,在行业内,随着众多IT企业及临近行业集成商的加入,我们传统的工程商如何才能在新的竞争环境下“不掉队”甚至是保持快速的发展;再一方面,对于新加入的这些IT企业以及集成商,如何才能更快地了解并适应安防行业的特点,把自身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还有,随着IT企业及集成商的融入以及未来工程服务市场的发展等诸多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我们如何来定义安防工程商这个概念?……
在当前形势下,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在影响着安防工程市场的发展,工程界对此也越来越重视并且积极地寻找着答案。为此,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求和企业的渴望,组织部分安防工程企业对我国安防工程市场发展进行专题研究,以期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给工程界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1.安防工程市场发展概况
1.1法律及政策环境现状
我国安防技术防范的立法工作由公安部科技局从1992年开始推进,至今历经16年。
1994年,有关立法曾提交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讨论,但这次会议并没有通过草案,继而暂缓了有关工作;97年前后,公安部科技司再次组成立法工作小组,但因98年中央机关机构改革而无奈暂停;直至2001年,公安部科技局再次组织立法研究小组,启动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并根据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坚持奋斗。
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先后16年,通过了三代人的努力,虽然目前尚未出台国家法规,但从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全国地方公安机关的技防立法,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对安防工程建设活动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针对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先后出台了若干规章:
1991年2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1年7月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规定中重点对住宅建筑设计中增强必要的实体防护设施,并提出了设计规范要求;
1996年1月,建设部、公安部发布的第49号令《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1997年9月公安部颁发《邮电局(所)安全防范规定》,规定要求邮政系统应安装电视监控和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设备,并与就近公安机关安装联防警铃,有条件的应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
2001年1月国家保密局颁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保发7号文件,要求对安防工程服务企业在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时要获取《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2002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将网吧纳入安全防范管理之列,向网吧安防建设提出了要求。
公安部为了加强安防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管理,也先后出台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989年10月,公安部发布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3月,公安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1999年4月,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2000年9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12号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公科[2000]26号);
200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2001年总局5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全国还有一些省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2001年,我国加入WTO,加快了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弱化政府对市场准入的行政干预,特别是涉及到市场经济活动的项目。此后,政府明确了,政府管宏观,行业组织管中观,企业管微观的发展思路。直至2004年出台了《行政许可法》,更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家及各部委颁布和出台的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政策、法规:
2004年12月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并颁布施行(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安防市场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一条例的颁布,真正从立法层面扩展了安防系统工程建设应用领域。
2006年2月公安部颁布第86号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3月国务院第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主要规定对娱乐场所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和安检设施。
2007年10月公安部93号令《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对内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落实。
2008年10月公安部第103号令《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和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
1.2安防工程应用现状
1979年,公安部在石家庄召开第一次全国刑事技术预防工作会议后,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机构抓技术防范工作。由此,揭开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序幕。安全技术防范便作为一个领域迅速发展起来,按照1999年公安部在上海召开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工作会议精神,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979年~1983年为起步阶段;1987~1996年为发展阶段;1997年后为提高阶段。近10多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安全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美国的“911”和英国伦敦地铁爆炸事件,加之我国在快速的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带来的社会内部矛盾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影响,安防产业发展更加迅猛,其增长速度达到20%左右,2003年公安部推行“平安城市”试点(3111工程)工程,极大地推进了安防行业的迅猛发展。
[NextPage]从应用领域发展来看,安防应用的发展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历程,可把这个历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局部应用
早期的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主要是源于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而联合有关单位建设特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最典型的是故宫及主要的监控工程项目。比如:1991年2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同年7月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规定中重点对住宅建筑设计中增强必要的实体防护设施,并提出了设计规范要求;97年9月公安部颁发《邮电局(所)安全防范规定》,规定要求邮政系统应安装电视监控和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设备,并与就近公安机关安装联防警铃,有条件的应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
上世纪90年代,由公安部门牵头制定了文博、银行、金融行业安防工程技术标准,标准规定了银行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验收、维护和更新等有关内容。为安防在金融系统建设起了推进作用。
1996年,建设部、公安部发布了《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第49号令,此时正逢我国住宅产业发展的初期,建设部、科技部共同推动了住宅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在大中城市的开展。住宅新区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安防技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普遍应用。同时,商业、医院、教育等各领域的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也不断地向纵深和广度发展。
第二阶段:城市联网监控报警网络建设
90年代末期,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中心建设在全国大中城市展开,以派出所为中心的联网报警先后在广东、福建等一些地区开展,就此拉开了监控报警网络建设活动的序幕。
随着平安城市建设活动的不断推进和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2004年,公安部结合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北京、苏州等4个城市为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05年10月,对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即“3111”试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确定了22个城市为部级试点地区,由此把城市监控报警网络建设推向了高潮。
2004年12月,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安防市场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一条例的颁布,从法律上,加强和保障了安防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重要单位、要害部位的活动管理。
进入21世纪,伴随着智能建筑、网络数字化的应用,安防工程建设从传统的局部领域逐步扩展到城市社会安全管理。“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社会”等众多领域的建设,将为安防工程企业的发展带来新一轮的商机。另外,随着民众对安全需求的不断提高,也将安防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推动。
1.3安防工程资质现状
《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国家出台相关的安防管理规章和地方法规,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安防工程服务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安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涉及行政审批项目不再执行。安防资质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暂时性的真空状态。此时一些地方政府及协会也纷纷出台措施,以弥补这一空缺。
目前各地对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
(1)少部分省份依据地方法规仍实行政府行政审批或者施行备案制度
在资质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之时,很多省市依据地方出台的过渡性地方政府立法规,各自采取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做法,由公安机关对工程服务企业资质行使管理。他们大体上还是暂时沿用从前的方式,继续由公安部门技防办主管,直到国家有明确的新规定出台,而更多的省份将此权限转交给当地的安防协会(学会),希望以行业自律管理方式解决问题。目前仍就采取技防办主管的省市有河北、河南、上海、广东、新疆、云南、贵州等地。
在这些地方法规中对必须安装技防设施的部位、技防产品和技防工程的管理制度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形成了对是国家性法规的补充,避免市场出现混乱,但对企业跨区域发展也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2)大部分省份无行政审批
对于很多省份来说,目前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仍处在真空状态,而这种真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部分省份把资质的发证权由地方技防部门转移给地方协会,但实际工作仍是由政府操作;另一类是部分省份缺少安防协会且地方技防对资质管理也并不干预,此类情况表现较为明显的,如江苏。
同样,这种由各地安防协会进行市场化运作,也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尚没有成立安防协会,资质评定工作根本无从谈起;二是对于成立安防协会的省市,如果各自制定评定标准,全国不能统一,从而使得从业企业在进入不同市场区域时,还要面临再取得当地评定的问题,不仅提高了市场运营成本,也不利于全国市场的健康发展。
(3)资质评定试点城市
从宏观层面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政府通过宏观协调,将一部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交还给社会,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是当代政府职能发展新特点、新趋势。
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时就明确要求,凡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要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而从微观的管理角度来看,首先,安防工程建设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甲方对资质的要求已形成惯性,这也使得安防工程企业对资质产生了迫切需求;其次,智能、系统集成等资质对安防工程企业构成竞争的压力;再者,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发展,有必要对从业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最后,企业在项目招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也存在需要资质的客观需求。
为此,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2005年3月承接了公安部科技局提出的“安防企业资质信用制度建设研究课题”,此课题也被纳入“2005年公安部重点课题”;2006年6月,在公安部科技局的指导下,协会于北京、天津、湖北三省、市推出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试点工作,与此同时,颁布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第一批试点公布之后,不少未纳入试点省市的企业也纷纷提出申请,要求受理资质评定工作,鉴于此种情况,2007年9月,公安部科技局批准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在福建、海南、贵州和广西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
另外,为了满足更多省市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要求,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还尝试性地开展了“特许评定”工作。
协会的此次资质评定工作,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管理出现真空的尴尬局面,在为企业服务,规范安防工程市场,推进安防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种基于安防行业的自律、自治功能建立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制,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布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信息,以引导安防工程产品的消费者理性选择。[NextPage]
据了解,截止到2008年10月18日,全国拥有安防工程建设资质的企业达722家,其中北京451家,湖北183家,天津45家,广西34家。具体数据请见附表。
1.4安防工程标准现状
安防工程的标准化工作始于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在标准方面,安防标准化的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产品标准的制定上,对工程建设唯一具规范性指导意义的就是1994年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1999年,由公安部、建设部共同立项,由公安部三处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00)秘书长组织实施有关安防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和后期4年多的编制工作,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于2004年10月经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批准发布。这也是我国安全防范工程技术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也是我国20多年来安全防范管理实践和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
2005年,公安部科技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召开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三项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三个专项规范批准发布后,应与《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配套使用,以满足安防工程建设的需要。2007年,这三项国家标准由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批准发布,并于当年的8月1日起实施。这三项标准也与《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共同配套成为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
进入2006年,随着“3111”试点工程建设的开展,TC100也加速了相关工程标准的制定工作。同年9月,TC100组织业内专家完成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试点工程标准体系(草案)》的编制工作。截止到2008年11月份,TC100组织完成并发布实施了12项《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工作。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工作开展,安防工程的系列标准基本解决了工程建设缺少技术标准及规范的问题,但我们仍然看到,针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系统运营、系统维护保养、系统失效判定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1.5安防工程技术现状
安防系统工程的本质是依照用户需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各项安防技术和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有机集成的过程。与传统的以监控、报警、预防为主体的传统安防技术相比,今天的安防行业,已经步入了涵盖计算机、网络、通信、生物识别等高科技在内的综合集成的时代。这和以前的劳动密集型的安防行业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成为了技术密集型的行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我们把安防工程技术分为四类:
(1)集成技术
现代安防系统集成化技术是建立在系统集成、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和多种技术集成基础之上的高新科学技术。
安防系统的集成是根据安防系统过程防护的实际需求,优选技术和产品,将各个子系统连接成为一个完整、可靠和有效的系统工程;以子系统之间协调工作,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优化之目的,而不是各种设备的简单拼接。
系统集成化消除了原先以人工在各系统、计算机和硬软件设备之间建立的连接,这就可通过在多个平台间处理信息,以快速、有效地提供所需信息来完成用户要求。
(2)风险评估技术
目前来看,我国安防行业的评估评价技术还很薄弱。公安部在2004年以来分别专题立项研究,如安全防范系统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社会治安风险、动态预警、综合防控效能评估技术研究》,这些都为我国安防风险评估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5年11月北京市出台《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大型活动安全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政府公安主管行政审批机关,要求活动主办方提交包括风险评估报告。这一地方法规的出台,拉动了社会安全风险评估的中介服务组织的产生,同时也对安防工程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2007年出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删除了对主办方在申请活动时所提供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并将《条例》对大型活动的规范管理限定在“群众性”活动,将各地出台的“社会活动”做了调整,这样社会活动中包括政府主办的活动不在其列管理。公安部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专门立项研究社会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研究,为今后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管理市场化奠定基础。可以预见,未来大型活动的风险管理评估服务必然市场化。
(3)软件技术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软件技术一直以来成为了安防企业的“软肋”。软件在安防领域的发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最初的由摄像机+切换器+监视器的模拟监控时代,信息的传输和切换显示控制全部通过电路来实现,还完全没有软件的概念;到以视频矩阵为核心的大规模模拟监控时代和以DVR为核心的数字监控时代,软件技术在安防设备中得到应用,这是软件在安防领域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到了网络化监控时代的初期,网络化的远程监控成为新的应用特点,远程客户端软件作为系统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而存在,是软件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厂商和工程商的利润也几乎全部依靠硬件设备的供应,软件的独立价值还没有得到体现,而软件的功能也只是能够实现较为简单的远程监控而已。
第三阶段:安防监控和IT技术的结合推动了网络化监控技术的不断发展,安防的IT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并逐渐成为安防技术和业务应用的主流;而监控系统的组成结构也由原来的以监控硬件设备和模拟传输线为主体逐渐演变为以设备为基础、以IP网络为保障、以平台软件为核心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系统结构。[NextPage]
(4)工程技术
随着安防系统的大规模应用,系统工程技术也应运而生。
系统工程技术是工程建设系统基础技术的总称,其包括了:现场勘察测量技术、系统设计技术、施工技术、设备安装与现场调试技术、系统调试技术、系统检测与验证技术等多项技术。
在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技术还未引起业内的高度重视,而工程技术却是安防工程质量控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随着行业的规范和成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工程技术将会引起高度重视并得到提高。
1.6安防工程企业发展现状
在安防行业应用的起步阶段,就诞生了第一批安防工程商。整个安防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带动了安防工程市场的快速膨胀。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安防工程整体市场约320亿元(含产品),各类工程商约9000—10000家(含非单一工程业务商家)。
从企业分布来看,我国安防工程企业分布不平衡,大中型安防工程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的工程企业数量总和约占整体的40%;其它中小规模企业从各省安防主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来看,基本分布均衡,不存在空白,包括我国的西部地区。
从企业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安防工程较大规模的企业人员在150~250人,他们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年营业额数亿元以上。中型企业的规模人员30-100人,年营业额数千万,占目前我国安防工程企业的较大比例。小企业的只有十几人,年营业额不足100万元。
从企业性质来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安防工程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约占89%(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占82%,股份制企业占18%);国有、集体企业占9%;外商与中外合资企业占2%。
安防工程企业从技术经历和主营业务角度,可以分为两大类:
(1)传统安防工程企业
这些企业是安防工程企业里的主力军,同时也占据着较大的比重。这些企业很多都诞生在中国安防发展的初期,伴随着安防在中国的发展而逐步成长。他们以安防工程为主营业务,业务面几乎涵盖了安防所涉及的每个领域。这类企业的特点主要是服务于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安防专业服务能力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经验丰富;在安防专业系统集成及软件服务能力方面有较强的能力;但有部分企业模式较小、质量管理与品牌发展能力偏低;在技术研发与投入能力方面,随着竞争的加剧以及市场的发展,很多早期缺乏技术的企业也逐步朝着拥有集成化、数字化等高新技术的企业方向发展。[NextPage]
(2)新兴的安防工程企业
随着安防工程市场的不断发展,很多非传统的安防工程企业公司也逐渐加入到安防行业中,这些新兴的安防工程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①基于科研院所专业从事安防产品研发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人员技术素质整体较高,对安防有关技术有比较全面的理解,但在工程专业技术方面配属比较单一,用户行业服务领域相对狭窄。
②弱电与智能系统集成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为集团化企业,其资金比较雄厚,以智能弱电项目总承包为主要业务,涵盖计算机网络、结构化布线、楼宇控制、消防、安防等多个方面,技术人员配属全面,业务综合性强,但在安防工程专业性配置上能力不一,往往对安防专业技术理解不够深刻,对相关行业标准、法规掌握不全面。
③由IT类转行从事安防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有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或存储类软/硬件产品,看好IT技术和产品在安防行业的推广与应用,凭借企业雄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致力于安防工程业务并直接向工程企业或直接用户提供服务,这类企业一般介入安防行业时间不长,独立承担安防工程设计、实施的项目相对较少。
④电信级运营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为国家级运营企业,比如电信、网通等。这些企业依靠雄厚的资金优势,借助着强大的路由技术以及丰富的线路资源,迅速把业务触角触及到安防领域,并开始组建安防工程企业。
我们应当看到,随着大量的新兴安防工程企业的进入,如今的安防工程界也将面临着一场残酷的竞争。随之,安防工程企业在经营范围上也将逐渐细分。有服务于高端用户,为用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及软件系统的高端安防工程企业;也有只负责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维保的低端型企业。
1.7安防工程市场的人才现状
安防工程人才分为技术人才和市场人才。技术人才是指那些有坚实的技术功底,能独立承担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人才,他们有在安防行业中长期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熟知安防行业内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市场人才是指那些在安防行业中有丰富的人脉资源,在行业中有良好的业绩和影响力的人才。
从目前工程企业人员结构来看,工程技术人员约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6.5%,施工人员约占72%,市场及管理人员占11.5%。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也是人才的竞争。为了能够为安防界输送更多的人才,管理部门、协会以及企业各方都在不断地努力。2005年末,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为规范行业人才市场,提高业内人员技术素质,为适应我国安全防范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与满足对从业人员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将安防设计评估师和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作为两个职业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大典》。2007年分别完成了国家《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标准》(已出版发行),2008年组织各方面业内专家,完成编写各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培训系列教程》。计划年底完成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认证考试题库编制。目前已经在北京和浙江两地对全国培训教师首批培训认证工作。全国的安防职业认证工作预计2009年可全面推广。届时将会形成一个很大的安防职业培训的服务市场,这个职业培训内容的设计,除能够满足安防行业的百万人的需要(包括工程设计、安装、维护、制造、咨询),还可满足社会企业从事安保管理者的需要。[NextPage]
2.安防工程市场的问题及对策
2.1行业管理缺位,法律政策亟待改善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国家出台相关的安防管理规章和地方法规,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安防工程服务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安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政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而新的明确规定又尚未出台。一时间,形成了安防工程资质管理的“真空”状态,这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行业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安防工程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其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全国尚未形成统一安防法规,安防工程企业的专业地位始终未确立
公安部从1988年就已经开始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2000年公安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制定并出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规范了对全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2002年,公安部科技局根据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地方立法的经验,积极组织人员专门成立了法规起草小组,着手起草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法规,于2003年6月形成《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多方意见以及认真研究了国外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业的立法情况之下,形成了《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企业管理条例(草案)》,并于2004、2005年连续两年列入公安部重点立法计划;2006年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2007年,公安部科技局、法制局再次对《条例》内容进行研讨,此后将《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企业管理条例》更名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08年,在经过多方专题调研和听取了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专家的意见之后,公安部科技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研究和修改,形成了《条例(讨论稿)》。《条例》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载体,围绕安全技术防范活动的各个环节,围绕对安全技术防范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具体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主体、管理责任,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权、利。
相信,随着安防立法工作的广泛开展和逐步深入,安防工程企业的专业地位也将被确立。
(2)资质多头管理,互认与采信程度不高
随着安防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安防工程项目逐渐涉及到智能建筑、信息技术等领域。
2000年,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为了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必须经过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认证,以评定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
2006年9月1日,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开始实施,该标准调整的工程范围包括了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也成为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NextPage]
2007年1月国家保密局颁布新增《保密安防监控》专项资质资格,对具体的涉密单位及涉密场所的电子监控和出入口工程设计、施工提出应具准入资格管理。
这些准入机制的建立,迫使安防工程企业面对多头管理,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加了成本,削弱了安防工程企业的竞争力。
虽然自2006年以来,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在自愿认证、诚信承诺、行业自律的原则下,在行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了资质自愿认证试点工作,使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困境有所缓解,但并没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安防企业在大型项目竞争中,相比持有建设部、信产部弱电系统、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大型集团企业,劣势仍十分明显,除安防工程企业自身实力问题外,对资质的互认和采信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3)工程的监督、检测、验收环节薄弱,缺乏效能评估及市场监管标准
目前,我国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技术还不够完善,很多安防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评估评价技术还很薄弱。公安部近几年来,先后组织相关研究院所和部分企业开展了一些工程检测技术和施工工具的研究,但这方面的管理规范标准非常匮乏。
(4)除了一些规范的缺失与空白,还存在着管理模糊的情况。
以安防工程监理为例:2001年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规定,5类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显而易见,从《规定》中很难辨清安防工程监理的有关内容,但安防工程建议又蕴含在这些有监理规定的项目中,因此怎样理解和处理建设项目监理与安防监理的关系,就成了需要研究思考的问题。
2.2市场形态变化,竞争加剧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网络信息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些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安防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另外,市场对安防系统的应用要求发生了变化,安防系统逐渐由传统的封闭式向开放型转变。
而随着安防向各个领域的扩散,中国的安防工程市场也得了快速的发展,市场大盘在逐渐的变大。在这种情况之下,IT、电信、弱电等一批新企业涌入安防行业,使得安防工程市场竞争骤然加剧。安防工程企业要面对其它传统行业的具有品牌优势企业所带来的竞争压力,也要面对业内同行的竞争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有的企业为了生存甚至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压力、竞争变得更加残酷。
从深层次来看,这种不正当竞争情况受行业外部及行业内部两方面因素影响。[NextPage]
2.2.1行业外因素
(1)新兴企业的加入促使竞争加剧
IT企业及电信级运营商携其特有的、强大的资源进入安防行业,进入安防工程市场,加剧了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态势。其优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资本的优势
在如今的安防工程市场发展,资本扮演的角度愈来愈重要。对于IT企业及电信级运营商来说,其大多为品牌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在资金上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这使其能利用资本优势快速切入安防行业,形成对传统安防工程企业的威胁。
技术的优势
安防技术正朝着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众多IT及电信级运营企业而言,其拥有强大的技术储备和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等多种技术的基础。比如电信级运营企业,其就掌握着较为先进的传输技术。这些技术优势,使他们能够在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中抢得先机。
人才的优势
随着安防工程建设在社会领域的全面深入以及安防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专业型人才的渴求度也越来越高。对于这些新兴的企业来说,在经过了各个领域激烈的市场竞争之后,形成了一套现代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也拥有强大的人才储备。而在人才的储备及培养上,恰恰是目前传统安防工程企业相对薄弱的环节。
大型项目的垄断
资金、技术、人才等一系列的优势,使得IT及电信运营商能够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处于强势地位,从目前很多地方的平安城市建设情况来看,电信运营商都占有其中很大的份额。
综上这些优势,我们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出,这些新兴企业在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原因。依托于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的竞争也将给安防工程市场带来全新的竞争环境,形成全新的竞争格局。
(2)用户对安防服务的了解及识别能力较低使得市场竞争产生恶性循环
目前,很多建设用户由于缺乏对安防工程服务内涵及技术应用效果的了解;缺乏对各个工程服务商真正实力调研,仅仅依靠对标书的设计要求,来满足系统的建设质量。
在这样资讯不对等的情况下,用户只有通过最低价竞标原则,来保证投资风险。而有些安防工程企业为了迎合用户的基调,一味在竞标中抢夺订单,不惜代价打低价战,赢取暂时的利益。但由于忽视了对社会价格环境带来的影响,使得这些工程企业在生存的压力下,只能靠采购低质量产品,降低服务标准来获得市场地位。这也就形成了声誉和工程质量低下的恶性循环。[NextPage]
(3)政府采购制度趋于规范,安防工程企业面临考验
在以前,安防工程企业承接的都是“关系工程”,业内对这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也早已习惯。然而,随着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政府在项目招标等各个环节上透明度越来越高,对工程的招标也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同时对工程企业的服务能力提了更高的要求。这给许多依靠“关系工程”的企业带来了冲击。
这种情况下,使得原来在政府项目中的名义上的竞争,转变到现在的实际竞争。在这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态势。
2.2.2行业内部因素
(1)缺乏政府监管及指导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各级技防部门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设有准入门槛,对企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程度的监管及指导作用。然而《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政府资质管理权力被取消,而此时又缺少对这方面的全国性统一法规,从而使得企业受不到相应的监管及指导。这也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秩序一直无法走上良性轨道。
(2)企业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时有
我国安防工程企业中多数是非国有企业,而且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和人才实力短缺。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扩大,这将引发弱小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在竞争中,一些企业通过提高能力和技术水平来占据市场,赢得利润;而有些企业则是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来维系生存。这也体现了有些企业在诚信方面的缺失。同时,蒙骗、欺诈和虚假的失信现象在一些安防企业经营中时有发生,极大地危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3)行业自律管理刚刚起步
安全防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以制定和实施安全防范信用行为规范和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等一整套制度规范为核心,以信用评价机制为手段,以征信系统为基础,形成健全的安全防范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
行业自律是净化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市场无序竞争也是由于社会自律管理基础并未建立起来。
2.3安防工程企业发展艰难,面临抉择
2.3.1企业规模小,资金严重短缺
从目前我国安防工程的产业结构来看,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占据着较大比重。随着安防产业快速的发展,也给工程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这场新挑战中,资金就像“血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大一部分工程企业都受到资金缺口的困扰。这点主要表现为:一、人员成本逐渐增加,尤其是高级人员(项目经理)数量增加,造成整体人员管理成本增加;二、工程商利润逐渐下滑,三角债严重;三、近一半工程商施工资金来自于自筹和甲方预付,但预付款所占比例太少;四、施工延期,不能按时验收,且甲方对售后服务的要求日益严格,从而加大工程成本。
2.3.2技术研发投入少,技术服务能力偏低
导致安防工程企业技术研发投入过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资金的相对匮乏;第二,部分工程企业注重短期利润,在技术研发投入方面缺乏足够认识。这种有限的技术研发投入,同时也使得安防工程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受到限制。目前来看,很多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较低,与快速的技术发展和多元的市场需求极不匹配,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工程企业的发展。
2.3.3缺少企业文化,专业人才匮乏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精神源动力。公司信念、公司战略、公司价值、公司逸事、公司标志以及公司内部的各种仪式都是企业文化的体现。
对于以粗放模式起步的安防工程企业来说,企业文化的建设从初期的“老板文化”到中后期的“企业文化”实际上是一个逐渐加强的过程。然而,现在的情况却是,随着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却更愿意在实体建设上有所投入而忽略了文化投入,这就造成了很多安防工程企业的员工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公司团队也缺乏凝聚力、人员流动频繁,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利。[NextPage]
另外,从安防工程的专业人才来看:一方面,由于受到传统安防工程技术水平普遍较低的影响,给在新形势与新技术发展的安防工程企业造成了专业人才匮乏的窘境;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重视力度不够也是造成目前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成因。
2.3.4市场不规范,工程利润下滑严重
暴利曾经是吸引众多企业及个人进入安防的主要原因。在那个时期,无论是安防产品还是安防工程,利润率都相对较高。这也使得在很短的时期内,一大批企业及个人涌入安防行业。当然,当时也有很多企业的加入也是因为看好安防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及发展潜力。
无论是为了短视的利益还是长期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加入都导致了市场竞争的加剧。在市场规范仍未建立之时,竞争的加剧通常都会引发业内价格战。
然而,如今的安防市场却早已从暴利进入“微利时代”,其中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第一业内价格战使得工程利润急剧下滑;第二是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动荡也使安防工程的利润下降。
2.4解决安防工程市场问题的对策
2.4.1加快安防立法步伐以达到监管和指导作用
从长远来看,一个行业要实现规范发展,从根本上来讲需要通过加强有关法规建设来作为保证。国外的安防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其主要还是依靠法律支撑。
国家出台一部权威的安防立法,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措施。通过权威的安防法规,解决各地规章参差不齐的安防市场发展瓶颈问题(地方经济保护等问题),明确在安防各个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理顺各方在管理中的关系,从而促进并引导向着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也为政府有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可以实现政府对安防这一特殊行业、特殊产品的法制化管理,使得行业行为更加规范,使得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更有保障。目前,《保安法》即将出台,我们也期待着安防有关法规尽快纳入国家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并获得通过,以使安防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另外,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是规范和引导安防工程市场向着健康、快速、稳定的方向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认为,安防工程的监督管理职能主要应以公安机关为主,但在充分发挥技防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管理作用的同时,更应注重调动与安防工程建设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特别是在内保条例已做出规定的重要企事业单位,更应协同配合把好安防工程建设的各质量环节。
2.4.2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行业健康运行和规范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在这方面,按照中介行业“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发展要求,把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强化行业的自律水平,作为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协会也在《中国安防行业“十一五”规划》将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作为协会重中之重的工作目标。特别将2006年定为安防行业的“自律管理年”,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管理模式,在自律管理体系的研究以及在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市场行为、从业人员、协会组织等自律管理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初步形成了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框架。2007年协会又提出要继续深入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使各项重点工作见到实效。
目前,在协会的努力下,安防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形成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应对安防企业资质进行自律性管理;二是应对安防行业产品生产质量进行自律性管理;三是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性管理;四是对市场行为、市场秩序进行自律性管理;五是对协会自身组织机构的自律性管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协会将继续加强这一工作的实施及运行,使其进一步完善,为安防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帮助。[NextPage]
2.4.3加大诚信体系建设
安防行业目前正处于发展时期的初级阶段,信用缺失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所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是安防行业发展壮大的必然途径。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第1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列为主要内容,同时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文件强调“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这说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开始启动。
2005年以来,公安部科技局要求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安防企业食用与资质制度”课题的研究。协会也在《中国安防行业“十一五”规划》中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规划中,并与国家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了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与体系的研究,为下一步在安防行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最终为建立安防企业诚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4.4建立市场推广机制,改善市场环境
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推广机制是改善市场环境的重要措施。
展会推广
展会推广是目前安防市场推广机制中影响面最广,参与企业最多的一种形式。从近几年安防展会来看,北京、深圳两地的大展规模在不断地加大,影响力也从大陆延伸到台湾、香港甚至国外;另外,其他各省市的地方展会也在逐年增多,这也是平安城市建设面越来越广泛,从而引起的现象。
正是看到国外安防应用发展的趋势与特点,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从05年开始创建了“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的品牌,并把展会准确定位为应用型展会。展会的目标是打造成精品、概念、专业型展会。展会同时加强了安防行业、企业与国外的交流,提升了为终端用户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
总体来说,展会的推广形式已逐步进入成熟阶段,日后也将成为安防经济推广的主要形式。随着展会逐年的成熟,其对改善市场环境的作用也将逐渐彰显。
优秀企业推荐
2007年,为“3111”推荐优秀工程企业的活动圆满落下帷幕。151家企业被成功评为“3111”推荐优秀工程企业。这种企业推荐的推广模式在安防工程界也取得了首次胜利。这对甲方选择优秀合作伙伴、净化市场环境、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意义。如果周期性地把推荐活动继续下去,把一批优秀的安防工程队伍扶持起来,必将给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真正的带动作用。
2.4.5加强标准制修订
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政府对安防标准化继续加大投入,使标准在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上发挥作用;其次,加强政府对安防标准工作的指导;第三,标准制修盯工作应开拓新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完善标准;第四,加强标准宣贯工作,让企业了解标准、关心标准。
2.4.6企业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应看到,企业的发展一般规律都是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虽然中国安防行业发展已近三十年,但现阶段,大部分安防企业的经营仍然处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安防企业所遇到的诸多问题也是情理之中。
企业作为市场的“细胞”,其自身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市场的发展。要适应当前新形势,我们的安防工程企业应当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提高:
(1)管理水平的提高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科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安防工程企业创办初期,管理重心是求生存,领导风格是家长式,经营决策是高度集权,管理制度不健全,采取粗放式的管理。在利润空间较大时,表面的经营业绩掩盖了企业的管理危机;当利润空间变小时,管理问题全部显现出来,如缺乏凝聚力,管理机制乏力。如果不实现人治管理理念到法治管理理念的转变,不建立职业化管理平台和现代管理制度,企业将永远是高度风险企业,而且很难扩大规模。所以,对安防工程企业来说,应当提高管理能力,积极引入职业化管理制度。这也是多元竞争格局下,企业所必须修炼的内功。
(2)技术水平的提高
安防行业已经步入了涵盖计算机、网络、通信、生物识别等高科技在内的综合集成的时代。这和以前的劳动密集型的安防行业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成为了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因而工程技术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
安防系统工程的本质是依照用户需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各项安防技术和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有机整合的过程。作为一个安防系统集成企业,没有集成技术,不掌握集成的理论与方法,就不可能得到用户的信任和认可,也不可能长期生存与发展。安防工程企业是连接安防产品和最终用户的纽带,是安防系统效能发挥、用户安全感受的提供者,但同时也是用户直接评价的对象。未来的安防工程市场,对安防企业的软件开发和应用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能够按照用户需求定制开发软、硬件产品将是衡量工程企业技术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的重要标志,具有软、硬件定制开发能力的集成商将成为下一轮安防工程市场的主导者和引领人。[NextPage]
(3)注重人才储备及培养
虽然,安防设计评估师和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被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相关部门也为此制定和培训制度,但相对企业经营和发展而言,这些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市场上对综合性专业人才的争取越来越激烈,特别是网络计算机、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智能弱电技术、市场营销人才成为各家安防企业需求的目标。现代企业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人才储备及培养机制无疑能在竞争中抢占先机。
(4)加强服务意识,提倡综合服务
用户对安防服务的意识和认识正在发生转变,在服务社会化的大趋势下,几乎所有用户都认同安防专业化服务的必要性。有些甲方在施工时,就要求工程商的服务能力以及供货商在当地要有维修服务中心可以确保系统在出现故障后,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正常运行。这也使得安防工程企业的服务意识要随之而增强。另外,在很多地区和行业,管理职能的社会化已经在逐渐被认可并实施。按照以前的模式,每一个部门都需要安排一些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安防系统的运行。这使得这些部门既要养人,又要管系统。如果把这部分工作交给社会上的公司去负责管理,无论是在技术方面,还是在行政方面,都要节省很多环节。这就给安防公司在服务领域争得一席之地提供了机会。
在服务内容上,安防工程企业应朝着综合服务企业的方向发展,突出服务的特色性,如专家咨询服务、风险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系统维保、代理运营、效能评估等都可以构成特色服务的内容。
3.政策与环境发展趋势
3.1安防工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安防技术的发展,安防市场的成熟,以及政策法规的完善,安防服务行业向着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同时,在服务社会化的大趋势下,几乎所有用户都认同安防专业化服务的必要性,这也给安防工程服务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下面,我们仅从安防工程服务的几个重点方向。
(1)报警运营服务
随着报警运营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将进一步促进报警运营服务市场的发展,安防工程应用也将进入第三个快速发展阶段。
作为一个刚开始起步的朝阳产业,报警运营服务业的前景市场将会吸引更多的力量加入进来。我们已经看到有一些实力雄厚的集团,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和大型IT企业,正在进入报警运营服务领域,后续还会有更多的跟进者。这些新的生力军不仅会带来大资金、新观念、新方式,而且会带来新技术、新组合、新市场,将巨大地促进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给行业带来强大的活力,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2)系统集成服务
集成平台技术是随着安防系统规模的扩大、安防子系统的完善而逐步强化出来的一门技术。随着网络化、信息化技术水平的发展,安防的应用面也在不断地拓宽,在这种情况之下,安防系统的能力以及管理及防范系统的整合也成为现实之需。[NextPage]
就以有轨交通为例,为了解决轨道交通监控系统中的控制信息孤岛问题,必须建立综合监控平台以实现各个监控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无缝连接和综合监控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综合安防系统需要就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总体框架进行系统的规划,并就中央级及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组成的分层管理模式进行设计,就综合安防系统中各个子系统进行有机整合。整个系统实现功能多样化和子系统设备一体化,可满足语音、文字、数据和视频图像的综合要求。
而从金融业的角度来讲,集成化的系统除了要提供一个平台不管是组织结构管理、权限设置、实时监看、录像、存储、回放、检索、报警、门禁、广播、照明控制、设备巡检、故障处理以及所有可能增加和扩展的其他功能的系统,还要考虑与金融自身信息化系统的融合,只有把这两者进行有效的整合,才能提供真正令客户满意的系统。
这些系统集成的客户需求,也给安防工程企业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相信,随着安防工程企业的集成技术愈加成熟,以及对客户系统及需求把握越来越准确,安防工程企业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
(3)维修、售后服务
安防工程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安防系统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随着用户对安防了解程度不断提高,对安防工程的质量也将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
当前形势所提出的售后服务,与传统认识中的售后服务也有了很大区别。在传统的安防工程中,由于技术简单,系统的售后服务工作基本上就是设备的修理和更换,业主自己完全可以做,并不需要安防公司承接系统维护;然而,随着安防技术逐渐向高科技、多学科集成化发展,简单的维护修理工作已经无法保证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别是软件集成平台作为系统管理的核心,它的维护一定是由专业的设计及开发人员专门来完成。这就给售后服务提供了增值的空间。
另外,随着维护服务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可能诞生一批专业化的服务公司,给客户提供更为精细化的服务。
除此之外,随着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安防维护人员提供的专业化培训服务,进一步地提升了维护人员的专业素养,促进了安防维护服务的发展。
相信,随着安防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以及安防系统技术水平的提高,专业化、精细化将成为维修、售后服务的关键要素。售后服务也将成为安防工程企业重要的盈利业务。
(4)风险评估和效能评估服务
目前,在安全防范应用工程领域内,许多大型企业和高风险单位,如银行系统、货币制造系统、国家级文物系统、重要军事基地(库)、国家重要基础工程、大型机场(航站)和港口都开始对安全风险评估产生极大的关注,很多单位也开始对安全防范工程做了些尝试。例如,在与我国通航的国际民航机场和航站楼、海上港口及仓储都有与国际民航和港运安全组织机构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和标准,而在中国,民航机场已经全面取消传统的年度安全大检查,取代的是与国际接轨的安全审计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另外,面对全国数千亿的平安城市综合防控系统建设,接下来的城市报警监控系统效能评估工作,也将给安防服务产业的发展形成强有力的推动。同时也将推动专业化的安防工程技术咨询和评价型服务企业的发展。
3.2解决方案的个性化服务
随着安全防范理念的逐步深入,近看来安防产品的应用也由传统的重要单位、要害部门向工业、医疗、教育、社区及家庭等领域渗透。
以医疗系统为例,安防系统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已有十几年历史。医院安防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国内医院安防系统项目现状却并不乐观。据卫生部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卫生机构的总数为298408家。在“十一五”期间,目前国内80%的医院将对其安防系统进行改造。这也给安防系统在医疗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商机。
再从交通领域来看,有轨交通的发展近年来呈现出较高的态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城轨交通建设、运营的安全问题;在城轨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环节上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安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据了解,目前,全国现已有10座城市18条线425公里轨道交通系统投入运营,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共计15条线路,长约275公里,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重庆、武汉等八大城市。在资金投入方面,2006年至2010年,长三角将对轨道交通投资2000亿元,北京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超过1500亿元,广东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NextPage]
无论是在新领域的应用还是在旧领域的应用,都将给安防系统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然而,这同时也给安防工程企业的软件开发和应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按照用户需求定制开发软、硬件产品将是衡量工程企业技术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的重要标志。
金融业中的银行监控为例,不同的场所应用差别很大,即使在同一个场所应用需求也很复杂,比如:在营业厅的用户区,要求监控安全和可疑目标,但在员工区,除了监控安全外,还要看到员工的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员工对用户情况等,而且在银行的特殊区域,比如金库、机房等地,也都有不同的安防要求。作为合格的安防工程企业,要根据用户的这些特殊需求制定出特定的解决方案。
可以预计,具有软、硬件定制开发能力的集成商将成为下一轮安防工程市场的主导者和引领人。
3.3安防工程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与两级分化
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曾提出,21世纪企业新战略就是协作竞争,结盟取胜。竞争是大家抢一块蛋糕,而合作是一起做大一块蛋糕。竞争需要强大的资源支撑,然而对于目前规模越来越大型化的安防工程来说,单个安防工程企业无论是在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上,还是在市场开拓以及服务体系上,能力都十分有限。
作为在新形势下的安防工程企业,应当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通过整合资源,将人力物力专注于自己最擅长的一面。这种合作可以表现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或者弥补缺陷,分担风险;或者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或者是为了联手角逐市场。
目前,中国安防已初步形成了产业规模,但安防行业的经济总量在国家整个GDP中所占份额仍是微乎其微。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化安防市场竞争,为实现与国际安防市场的融合,中国安防企业集团化企业战略已经实施。可以预见,未来势必有更多的企业,审时度势,变竞争为竞合,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集资金、资质、技术、产品、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于一体的集团化企业,增强安防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用户的市场机会。
另一方面,在这种强强联合和集团化模式的推进下,中国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态势也将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大型安防工程服务企业设计施工经验的实力雄厚,无论在工程竞标还是在客户信任度上,都占有明显优势。他们有较好的竞标技术和项目管理实力,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中标率较高。而一些小的安防工程公司,由于缺少足够资金和技术,很可能会被降到产业链底层,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低且赢利较少的工作。可以说,安防工程企业正在呈现出两极分化趋势。从工程建设市场看,建设用户在市场中选择具有较大资质的企业为其服务,以降低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风险,致使一些小的工程用户也采取这样的标准选择服务商,而一些没有资质的工程商,由于无法参与竞标或者无法参与大型工程的竞标,所以有时只能在资质等级高的工程服务企业的分包下,获取生存。[NextPage]
3.4伴随着商业服务的成熟,将促进政策法规的完善
随着安防工程服务在实际中的不断应用,增加了企业对安防工程服务理解,同时这种运作模式越来越成熟,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相信,随着安防技术的发展,安防市场的成熟,以及政策法规的完善,安防服务行业向着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趋势发展。
除此之外,对整个安防行业的立法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中。通过立法,可以实现政府对安防这一特殊行业、特殊产品的法制化管理,使得行业行为更加规范,使得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更有保障。
结语
由于我国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还将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期间利益重新分配,新旧观念相互碰撞,社会结构将发生剧烈变动,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因此,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公共安全将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在新形势下,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将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健康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此次课题的研究仅是一个开始,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仍十分肤浅,有些观点和看法也并不成熟,仅供读者一点启示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