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FJYD2013-0072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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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 
 委托单位  |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售后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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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明市公安局  | 
 警用设备(A1015)  | 
 枪弹检验 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批  | 
 按标书要求  | 
 按标书要求  | 
 按标书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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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
3.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授权代表随带身份证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注明与“原件一致”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并行期间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6.纸质采购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若需邮寄或电子文档,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9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9月24日下午15:30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10.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款到账户为准。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三明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mggzy.com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51幢102室(三明市实验小学大门边)
电话:0598-8221299
传真:0598-8221299
招标单位联系人:小刘、小吴、小姜--0598-8221299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0598-8962204
邮箱:952507211@qq.com
邮编:365000
购买标书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市分行
账号:414358382878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27日